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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碩士論文 etd-0615111-165955 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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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名稱
Title
現行通姦罪規範之法律經濟分析:兼論憲法上家庭權之立法保護模式
The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 on current Adultery : the Legislative Protection Model of Family Right in the Constitution
系所名稱
Department
畢業學年期
Year, semester
語文別
Language
學位類別
Degree
頁數
Number of pages
240
研究生
Author
指導教授
Advisor
召集委員
Convenor
口試委員
Advisory Committee
口試日期
Date of Exam
2011-06-03
繳交日期
Date of Submission
2011-06-15
關鍵字
Keywords
通姦罪、法律經濟分析、法益、憲法、家庭權、邊沁
right of family, Jeremy Bentham, the crime of adultery, the analysis of legal economics, legal interests, the Constitution
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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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通姦罪之存廢,在學界爭議由來已久,雖大法官於釋字第554號解釋,肯定現行通姦罪存在之合憲性;然國內法學研究者或由女性主義、或以比例原則、刑法法益之衡量、比較法制等不同觀點及研究角度,多數卻認為通姦罪應予以除罪化。
本文藉由一新興之研究途徑-法律經濟學之分析方法,對現行通姦罪進行分析。首先,先予釐清及確認刑法通姦罪所欲保護之法益,應為婚姻及家庭制度,亦即家庭權,以作為進行分析之基點,並為其後作為通姦罪法規範效益評估之標準。再由需求、成本及效益等概念做為評估工具,分別由通姦行為之行為人及通姦被害配偶二個角度,在現行偵查、審判實務運作之情形下進行分析。分析之結果,顯示出現行通姦罪之規範,客觀上並無法有效防止通姦行為之發生;且對通姦被害配偶而言,其追訴通姦罪,將支付相當多之成本,而其可獲得之利益,卻往往可經由較為簡易之民事訴訟,行使民法上所賦予之請求權,即可以達成;又因通姦配偶追訴通姦罪之結果,往往導致家庭破裂,而有違通姦罪原本所預設想要保護之法益,即前述之家庭權,故可得出通姦罪應予除罪之結論。而於研究之過程,一併予以分析了法律經濟分析之哲學基礎及理論,亦確立了以經濟學之研究方式作為法律研究方法之正當性。
至通姦罪予以除罪化後,是否將使婚姻及家庭制度之保護更為不足?本文則另由憲法上保護基本權之角度予以思考。在肯認通姦罪係為保護家庭權,而家庭權,復為憲法上所應予以保護之基本權後,應如何透過下位階之法律予以落實保護之目的?經由彙整學說之看法及實務之見解,家庭權或可區別為僅涉及婚姻締結、終止自由以及一夫一妻制度之狹義家庭權,以及兼及扶養、未成年人保護及家庭成員間相處保護等內涵之廣義家庭權。而因廣、狹義家庭權之性質有異,則立法保護之模式亦應不盡相同。在狹義家庭權之部分,應較為側重自由權之保護,且因刑法之嚴峻性,由比例原則予以審查後,應認無庸以刑法予以直接或間接限制自由權之行使,尤其在涉及道德層次較強之通姦行為,亦同,故通姦罪實無存在之必要,釋字第554號之解釋恐有再予檢討之必要。然在廣義家庭權之部分,如涉及重大人性尊嚴之傷害,或危及人格及家庭之存續,為求周延保護,則非不可以刑法強制人民應為或不應為一定之作為。
Abstract
The existence or abolishment of adultery has been a dispute in academic circles for a long time. Though, it is permissible under the Constitution, according to the 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 554. However, many domestic law scholars and feminists argue that adultery should allow to be decriminalized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proportional principle, balance of criminal law’s interest and comparative legal institution.

This dissertation analyses the crime of adultery in current days via a newly emerging research approach, namely legal economics. To begin with, I clarify and confirm the legal interests in which marriage and family institutions are involved, that is to say the right of family, whom the crime of adultery in criminal law protects. Taking them as a analysis benchmark, and apply them to be the criterion on the assessment of crime of adultery thereafter. Then, use the concepts of demand, cost and benefit as tools, analyze the feasors and victim of adultery comparatively on the basis of the practice of current prosecution and judgement. The analysis shows that the norms of current crime of adultery couldn’t objectively prevent it from happening. Moreover, it is a burden for the victim wife to start a lawsuit. The advantages obtained from criminal lawsuit could simply be retrieved from claim right in civil code. Besides, lawsuit started by victim wife always lead to family disharmony which at the same time contradicts the benefit of family right entitled by the crime itself. It infers that the crime of adultery should be discriminalized. During the research process, I also analyze the philosophical essence and theory of legal economics, which affirm the legitimate application of economics on law research.

Will it lack protection on marriage and family institution after crime of adultery being discriminalized? The article considers this in a view of basic rights protection in the Constitution. How could we fullfil the protection through the law of a lower-level after the crime of adultery being recognized as the protection of family right, which at the same time the basic right the Constitution protects? After summarizing perspectives of theory and practice could be divided to the one that involves the conclusion of marriage, the termination of freedom and monogamy as a narrow interpretation of family right, and nurturing teenagers and protecting family members as broad interpretation on the other. Thus, the way of legalization should be different due to the distinction of broad and narrow family right. As to the narrow family right, it should focus on protection of the right of freedom. In addition, according to the rigidity of criminal law, especially being reviewed by proportional principle, there should be no need to limit the execution of freedom right, when it involves adultery, a stronger behavior in ethical level. Therefore, the existence of crime of adultery is unnecessary. There is a necessity that the Constitution Interpretation 554 needs to be reviewed. However, as far as the broad interpretation of family right is concerned, the criminal law couldn’t force people to accomplish certain do’s and don’ts if it makes great damages to human dignity or jeopardizes the continuity of personality and family.
目次 Table of Contents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及研究方法…………………………………………3
第一項 研究目的……………………………………………………3
第二項 研究方法……………………………………………………4
第一款 文獻分析法………………………………………………4
第二款 法律經濟分析法…………………………………………5
第三款 個案研究及統計分析法…………………………………6
第四款 比較分析法………………………………………………6

第三節 文獻回顧………………………………………………………6
第一項 文獻紀錄……………………………………………………6
第二項 文獻分析……………………………………………………7

第四節 論文體系及架構………………………………………………10

第二章 法律經濟分析之思想基礎………………………………14

第一節 功利主義之源起………………………………………………15
第一項 昔勒尼學派…………………………………………………16
第二項 伊壁鳩魯學派之快樂主義…………………………………17

第二節 邊沁與功利主義………………………………………………20
第一項 邊沁之生平及生長背景……………………………………20
第二項 邊沁之功利主義內涵………………………………………21
第三項 邊沁之法律及政治經濟分析………………………………23
第一款 邊沁之立法論及法律改革……………………………23
第一目 民法立法概念……………………………………25
第二目 刑法立法原則……………………………………27
第二款 邊沁之政治經濟理論…………………………………28

第四項 本節小結……………………………………………………29

第三節 亞當•斯密之法律經濟分析思想………………………………30
第一項 經濟因素對政治、法律之影響…………………………32
第一款 經濟發展於政權性質變遷中之作用………………32
第二款 法律與經濟發展之關係……………………………35
第三款 小結…………………………………………………36
第二項 法律制度對經濟系統之影響……………………………37
第一款 學徒法之分析………………………………………39
第二款 規範借貸款之分析…………………………………41
第三款 穀物法之分析………………………………………42
第四款 長男繼承與限嗣繼承之分析………………………44
第三項 司法判決之性質…………………………………………46
第四項 本節小結…………………………………………………48

第四節 當代法律經濟分析之起源及演進……………………………49

第三章 法律經濟分析之發展與運用…………………………53
第一節 芝加哥學派與法律經濟分析之發展…………………………53
第一項 芝加哥學派之主要經濟思想……………………………54
第二項 寇斯交易成本之概念與寇斯定理………………………56
第三項 貝克之犯罪及家庭法制經濟分析………………………57
第四項 波斯納之法律經濟分析…………………………………60

第二節 法律經濟分析之概念及工具…………………………………62
第一項 法律經濟分析之重要概念………………………………63
第一款 理性及效用最大化之假設…………………………63
第二款 交易成本、風險及外部性…………………………64
第三款 效率…………………………………………………66
第二項 法律經濟分析之工具……………………………………67
第一款 供給-需求法則……………………………………67
第二款 成本-效益分析……………………………………69

第三節 法律經濟分析之運用事例……………………………………70
第一項 憲法領域…………………………………………………70
第一款 政府組織原則部分…………………………………71
第二款 基本權保障部分……………………………………73
第二項 立法領域…………………………………………………74
第三項 經濟法制領域……………………………………………76
第一款 反托拉斯法…………………………………………76
第二款 公司法………………………………………………77
第四項 民事實體法領域…………………………………………79
第一款 財產法領域…………………………………………79
第二款 契約法領域…………………………………………80
第三款 侵權行為法領域……………………………………82
第四款 家庭法制領域………………………………………84
第五項 犯罪及刑罰領域…………………………………………87
第六項 訴訟法制領域……………………………………………88

第四節 本章小結………………………………………………………90

第四章 通姦行為課予刑罰之經濟分析………………………92
第一節 通姦罪保護之法益……………………………………………93
第一項 法益之概念…………………………………………………94
第一款 法益概念之發展………………………………………94
第二款 法益之意義及其於刑法上之功能……………………96
第三款 法益之分類……………………………………………98
第一目 學說上之分類……………………………………98
第二目 我國實務之見解…………………………………100
第三目 本文之見解………………………………………102
第二項 通姦罪保護客體之研究……………………………………103
第一款 我國實務之見解………………………………………103
第二款 學說上之爭論…………………………………………105
第三款 本文見解………………………………………………106

第二節 通姦行為者之行為經濟分析…………………………………107
第一項 通姦行為之需求分析………………………………………108
第一款 外遇及通姦的社會學原因……………………………108
第二款 外遇及通姦之生理學及心理學原因…………………109
第三款 刑罰對通姦行為人需求影響之經濟分析……………110
第二項 通姦行為之成本分析………………………………………111
第一款 在刑法法律規範下為通姦行為成本之分析…………111
第一目 法律規範存在之必要性…………………………111
第二目 刑罰存在下之成本分析…………………………114
第三目 刑法中罰金與徒刑之經濟分析…………………119
第二款 通姦行為中非刑法因素之成本分析…………………126
第一目 民事上之責任……………………………………126
第二目 來自社會、家庭之壓力…………………………128
第三項 本節小結……………………………………………………129

第三節 通姦被害配偶之行為經濟分析及通姦罪成立之效益分析…130
第一項 通姦被害配偶因追訴通姦應支付之成本…………………131
第一款 蒐集證據之成本及風險………………………………131
第二款 提起自訴限制之不利益………………………………132
第三款 法院認定證據之不確定性……………………………133
第一目 證據能力之限制…………………………………134
第二目 證據力之認定差異………………………………136
第二項 通姦罪成立後之效益分析…………………………………138
第一款 請求離婚或損害賠償…………………………………138
第二款 維持婚姻及保護家庭…………………………………139
第三款 與民事規範之比較……………………………………140
第一目 離婚………………………………………………140
第二目 侵害配偶關係之損害賠償………………………141
第三項 本節小結……………………………………………………142

第四節 本章結論………………………………………………………142

第五章 家庭權保護之正當立法模式…………………………144
第一節 家庭權在憲法上之地位………………………………………144
第一項 家庭權之意義……………………………………………144
第一款 學說上之看法………………………………………144
第二款 實務上之見解………………………………………145
第二項 家庭權之憲法保護模式…………………………………147
第一款 非列舉權保障………………………………………147
第二款 制度保障或制度性保障……………………………149
第一目 制度保障及制度性保障之意義及功能………149
第二目 家庭權予以制度保障之必要性………………152
第三款 我國大法官之看法…………………………………153
第三項 本節小結………………………………………………154

第二節 刑事立法標準與家庭權之保障……………………………157
第一項 刑事立法原則之標準…………………………………158
第一款 法律的目的與刑事立法的界限…………………158
第二款 道德與刑事立法的區隔…………………………160
第二項 比例原則與框架理論…………………………………163
第一款 比例原則限制刑事立法之功能…………………163
第二款 框架理論與立法…………………………………167
第三項 由刑事立法原則論通姦罪存在之必要-兼評釋字第554號解釋…………………………………………………170
第一款 由刑罰實益性觀之………………………………170
第二款 由道德的角度視之………………………………171
第三款 釋字第554號之評析……………………………172
第四款 立法例上之觀察…………………………………176
第一目 德國之立法例………………………………176
第二目 日本之立法例………………………………178
第三目 中國大陸之立法規範………………………179
第四項 小結-刑事立法與家庭權保護之關係………………179

第三節 民事立法與家庭權之保護…………………………………183
第一項 基本權與私法之關係…………………………………183
第二項 基本權規範下民法立法之基本原則及趨勢…………185
第一款 財產權之保護……………………………………185
第一目 私法自治與契約自由………………………185
第二目 契約自由之限制及基本權衝突……………187
第三目 所有權保護觀念之變化……………………189
第四目 擴大人格權保護之範圍……………………191
第二款 身分權之保護……………………………………193
第一目 當事人自由意思之尊重……………………193
第二目 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之保護………………194
第三目 男女平等原則………………………………198
第四目 強烈公益性之要求…………………………199
第三項 民事規範上憲法位階家庭權應有之保護……………201
第一款 狹義家庭權之部分………………………………201
第二款 廣義家庭權之部分………………………………204

第四節 本章結語……………………………………………………208
第六章 結論……………………………………………………………210
第一節 經濟分析方法於法學上運用之正當性……………………210
第二節 家庭權保護及刑罰界限之重新思考………………………214
第三節 法制上之建議-通姦罪存否之省思………………………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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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智傑 〈制度性保障說理模式對社會改革的阻礙(下)〉台灣本土法學第61期 2004年8月。
鍾秉正 〈社會福利之憲法保障-兼論相關憲法解釋〉收錄於湯德宗主編 《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第四輯》台北: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 民國94年。
高智美 〈從婚姻本質探討夫妻間之忠貞義務-兼評最高法院四十一年臺上字第二七八號判例及五十五年臺上字第二0五三號判例〉收錄於法治論譚 第59卷第9、10期合刊。
高鳳仙 〈評我國離婚法上分居條款之爭議〉收錄於萬國法律雜誌 第115期 2001年2月。
程明修 〈契約自由與國家之保護義務〉收錄於憲政時代 第30卷第2期 民國93年10月。
戴瑀如 〈身分行為之特殊性〉 收錄於月旦法學教室第93期。
簡良育 〈離婚法制沿革及國際發展趨勢之研究〉收錄於月旦法學雜誌 第175期 2009年12月。
簡賢坤 〈民法親屬編修正後「婚生否認」制度之探討〉收錄於月旦法學雜誌第161期 2008年10月。
吳煜宗 〈通姦罪除罪化的女性主義主張〉收錄於月旦法學教室第50期 2006年12月。
吳信華 〈論憲法上「婚姻」與「家庭」的保障〉 收錄於《變遷中的警察法與公法學-皮特涅教授七十歲祝壽論文集》 台北:五南 2008年8月。
鄭逸哲 〈「法益刑法」概念上的「構成要件」和「構成要件適用」〉 收錄於軍法專刊第54卷第6期 2008年12月。
Prof. Dr. iur Franz Jürgen Säcker 謝榮堂譯 〈德國與歐盟經濟政策及憲法訴訟〉收錄於司法週刊第1531期 民國100年2月24日。

三、 學位論文:
林演鏜 《通姦除罪化之研究-以司法審判實務為中心》 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民國94年。
吳國禎 《經濟分析與刑法法益-以多層次傳銷為例》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6年2月。
高志明 《刑法法益概念學說史初探-以德國學說為主》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2年7月。
陳明呈 《公務員圖利罪存廢論》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民國96年。
李雅萍 《概括權利保障》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5年6月。
簡旭成 《體液之證據能力及證明力》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9年6月。
郭純志 《從憲法婚姻與家庭權談大陸配偶申請入境來台面談機制之合憲性》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 民國98年6月。
陳琦紘 《論家庭之憲法意義與保障》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法律專業碩士班碩士論文 民國97年12月。
蔡欽源 《憲法上基本權利之規定在私法關係中之效力》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1983年。

四、 政府出版品: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彙編:釋字第一號至第五八七號解釋》 司法院印行 民國94年8月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十一)》司法院印行 民國99年5月。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十三)》 司法院印行 民國99年5月。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十五)》 司法院印行 民國99年5月。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十六)》司法院印行 民國99年5月。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續編(十九)》司法院印行 民國96年5月。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二十二)》 司法院印行 民國99年7月。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二十三)》司法院印行 民國99年7月。
法務部編印 《兩公約總論講義》。
黃國益 《立法裁量與違憲審查》司法研究年報第二十輯第十七篇 司法院印行 民國89年11月。
林洲富 《繼承人以繼承所得為限之清償責任-以法律經濟分析法定限定繼承》司法研究年報第二十七輯民事類第五篇 民國99年11月。
司法院公報,第52卷 第5期 民國99年5月。
立法院公報,第74卷第38期。

貳、 外文部分:
一、 專書
Bentham, Jeremy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 Buffalo, N.Y. : Prometheus Books, 1988
Bentham, Jeremy Theory of legislation. Translated from the French of Etienne Dumont, by R. Hildreth. 2d ed. London, Trübner, 1871.
Bentham, Jeremy A fragment on government Cambridge [England] ; New York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8
Coase, R. H. The firm, the market, and the law Chicago :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8
Eric A. Posner Law and social norms 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Gary S. Becker Accounting for tastes Cambridge, Mass.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Gary S. Becker The economic approach to human behavior Chicago :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6
Heilbroner, Robert L.﹐The worldly philosophers,The lives times and ideas of the great economic thinkers.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86.
Johan Van Overtveldt The Chicago School : how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assembled the thinkers who revolutionized economics and business Chicago : Agate, c2007
Morrison﹐Wayne﹐ The translation of Jurisprudence: From the Greeks to Post-Modernism London : Cavendish Publishing Limited﹐1997.
Newman, Peter The 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Economics and the Law: 3 volume set.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4.
Oliver E. Williamson The economic institutions of capitalism : firms, markets, relational contracting New York : Free Press ; London : Collier Macmillan Publishers, 1987, c1985
Robert Cooter, Thomas Ulen Law and economics 3rd ed 2000 Reading, Mass :Addison-Wesley, c2000
Richard A. Posner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 7th ed. New York, NY : Wolters Kluwer Law & Business : Aspen Publishers, c2007.
Richard A. Posner Overcoming law Cambridge, Mass.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Richard A. Posner Sex and reason Cambridge, Mass.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Richard A. Posner The problematics of moral and legal theory Cambridge, Mass.: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Richard A. Posner Frontiers of legal theory Cambridge, Mass.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1.
Sobel﹐I. “Adam Smith: What Kind of Institutionalist was He?,” Adam Smith: Critical Assessments (Volume I). New York: Croom Helm, 1984.
Rosenberg, N. “Some Institutional Aspect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Adam Smith,”Adam Smith: Critical Assessments (Volume II). New York: Croom Helm, 1983.
Will Kymlicka Contemporary political philosophy : an introduction Oxford ; New York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二、 論文
Douglas G. Baird, “ The Future of Law and Economics: Looking Forward ”, Chicago Law Review , Fall 1997 , pp.105-120.
Gary S. Becker Crime and Punishment: An Economic Approach 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Vol76, No2(Mar.-Apr. 1968)。
R. H. Coase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3 (Oct., 1960)
野中俊彥,〈立法裁量論〉收於蘆部信喜編 《講座憲法訴訟》第二卷 有斐閣 1987年。
見戶波江二 〈違憲審查權と立法裁量論〉 《違憲審查制度の研究》憲法理論研究會編 敬文堂 1993年。

參、 網路資料
樹德科技大學人類性學研究所網站:http://www.hsi.stu.edu.tw/main.php
網路新聞: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07/8/2cjyf.html
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
司法院統計網站,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juds/index1.htm
http://en.wikipedia.org/wiki/Adam_Smith
http://www.blupete.com/Literature/Biographies/Philosophy/Smith.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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