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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碩士論文 etd-0823106-233346 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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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名稱
Title
大陸地區人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研究
A Research of Legal System of Prevention and Regulation of Mainland People’s Using Fake Marriages to Come to Taiwan
系所名稱
Department
畢業學年期
Year, semester
語文別
Language
學位類別
Degree
頁數
Number of pages
345
研究生
Author
指導教授
Advisor
召集委員
Convenor
口試委員
Advisory Committee
口試日期
Date of Exam
2006-07-01
繳交日期
Date of Submission
2006-08-23
關鍵字
Keywords
假結婚、行政法五大架構、人蛇集團、大陸地區
Snakeheads, Fake Marriage, Mainland Area, Five Major Structures of Governing Law
統計
Statis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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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因於1947年發生國、共內戰,隨著1949年國民黨中央政府撤退來臺後,兩岸形成分治局面長達50餘年;在長期分治下,兩岸政治制度、政策取向、法律制度、社會生活型態差異甚大。又因我政府於1987年7月15日宣佈解嚴,是年11月2日開放臺灣ㄧ般民眾赴大陸探親。1992年臺灣地區開放大陸地區配偶來臺居留,同年9月18日臺灣地區實施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確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民間交流法源依據。
臺灣在未開放赴陸探親之前,大陸地區人民偷渡來臺打工、賣淫由來已久,早期來臺打工、賣淫的大陸地區人民,來臺途徑幾乎都透過人蛇集團安排,利用漁船由海路偷渡入境,再交由仲介、色情業者掌控、安排打工、賣淫。由於,偷渡風險甚高,故偷渡來臺陸民改採其它方式來臺。兩岸開放後,大陸地區配偶依據「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定居或居留許可辦法」,申請來臺團聚、探親、依親極易獲准,遂予人蛇集團可趁之機;人蛇集團與仲介、色情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的方式,將大陸地區人民引進臺灣地區,並衍生警察包庇貪瀆風紀問題,且影響社會治安及國家安全問題甚鉅,如何防治陸民假婚來臺,此即本文研究動機。
研究陸民假結婚來臺期間,違反我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女性對象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等刑事法令而論;並以警政機關防治陸民假結婚來臺問題為限。研究目的:檢視自1990年代兩岸通婚以來,所建立行政法制之法律體系與行政機制運作下,陸民假結婚來臺問題之防治法制現況,瞭解實務上之防治機制;藉由防治現況之瞭解,從行政管理與當事人權益之思維出發,發掘有關防
治陸民假結婚來臺問題之法制目前所存在之缺失,以研擬相關法制,徹底有效的解決大陸地區人民假結婚來臺問題;並以行政法制之架構一原理、組織、權限、救濟與監督等五大面向,期能針對「大陸地區人民假結婚來臺問題」建立完善之防治法制。
Abstract
The Cross-Strait between Taiwan Area and Mainland Area has been ruled separately for over five decades since 1949 after losing the Chinese mainland as a result of the Chinese Civil War (1947), the ROC government under the Kuomingtang (KMT) relocated to Taiwan. After long time of separated ruling of Cross-Strait, there are major differences in political system, government decision, legal system and style of social society. And also the end of martial law was declared by the government in July 15 of 1987. In the same year of November 2, it was also allowed visits to relatives on the mainland. In 1992, the government allowed Chinese spouses to settle down in Taiwan. And Taiwan has implemented the enforcement rules for the Act Governing relations between peoples of the Taiwan area and the Mainland area and its articles which will be the legal base among the people of Taiwan and mainland China for their social interactions.
Prior to Taiwan government allowing its nationals to travel to China, people of China area have been smuggling to Taiwan to work and prostitute for a long time. Early, people of China area who smuggled to Taiwan working and prostitution were arranged by “snakeheads” or people smugglers, using the fishing boats by sea route to enter Taiwan, then prostituted agency or middle man will control and arrange them to do work and prostitute. Because of the high risk that is involved in smuggling, Chinese nationals seem to favor other means of entering the country. Since the government opened private exchanges between the two sides of Taiwan Strait, based on the “Regulations for Permitting the Spouse Residency; Long Duration of Stay, and Permanent Residence of Mainland People in the Taiwan Area”, the spouse who is from Mainland Area applying for family reunion or family visit is quite easy to get a permit, that provides a great opportunity for the snakeheads. The snakeheads and people smugglers are using the legal reason to help the People of Mainland Area entering Taiwan Area illegally. It also creates corrupted police problems and affects seriously on the public security and safety of the Country.
This study aims to discuss how to prevent and regulate Chinese citizens trying to enter Taiwan with fake marriage.The research approach of the study is while Chinese citizen of faked marriage in Taiwan, Chinese female who has disregarding the regulations of the relations of Cross-Strait and performing or working the non-permitted criminal activities. Using the police agency prevent and regulate the Chinese citizens of faked marriage to come to Taiwan as an issue boundary. The research purpose: Reviewing since 1990 the Cross-Strait marriage has begun, under
established the legal system of the governing law and governing structur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prevention and regulation of legal system for the problem of faked marriage of Chinese citizens, truly understating the practical structure of prevention and regulation system. Making sure we have fully understoo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prevention and regulation system and concerning the thoughts of governing management and those directly involved party to discover the existed issues of related legal structures, andmaking legislation to regulate and solve the problems of Chinese citizens getting faked marriage to enter to Taiwan. Also using the structure of the Governing law with 5 major points– Theory, Organization, Authority, Relief and Supervisor, we expect to establish a completed legal system of prevention and regulation focusing on “People of Mainland Area fake-marriage to enter to Taiwan problem”.
目次 Table of Contents
大陸地區人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研究
目 錄
目錄…………………………………………………………………i
表次…………………………………………………………………v
圖次…………………………………………………………………vi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3
第一項 研究動機……………………………………………………3
第二項 研究目的……………………………………………………7
第二節 研究範圍(限制)與研究方法…………………………………9
第一項 研究範圍(限制)…………………………………………9
第二項 研究方法……………………………………………………9
第三節 研究內容與架構…………………………………………………12
第一項 研究內容……………………………………………………12
第二項 研究架構……………………………………………………13
第四節 相關名詞解釋……………………………………………………15
第二章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基本原理………………………21
第一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建制原理…………………………23
第一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社會面………………………23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經濟面……………………38
第三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政治面……………………40
第四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法制面……………………44
第二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國際(區域)主義…………………65
第一項 國際主義與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65
第二項 區域主義下之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67
第三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法治主義…………………………70
第一項依法行政三原則…………………………………………………71
第二項 行政程序七原則……………………………………………77
第四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利害關係人參與…………………87
第一項 地方自治概說………………………………………………87
第二項 憲法與地方自治之保障……………………………………89
第三項 地方住民之權利……………………………………………89
第五節 本章小結…………………………………………………………92
第三章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組織………………………93
第一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組織概念與分類……………93
第一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組織概念………………93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組織分類………………94
第二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行政組織之層級結構………………97
第一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組織概說………………98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中央層級結構………………100
第三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地方層級結構………………104
第四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都會圈行政組織……………104
第三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機關…………………………108
第一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機關概念………………108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機關種類與制度………109
第三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決行機關權限行使與代行…110
第四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人員………………………………113
第五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經費………………………………116
第六節 本章小結…………………………………………………………120
第四章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權限設計與運用……………123
第一節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權限法制概說…………………123
第一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權限意義…………123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權限類型…………124
第二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計畫…………………………125
第一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計畫意義………………125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計畫與法治主義………126
第三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立法…………………………130
第一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立法意義………………130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行政立法之法規命令…………131
第三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行政立法之行政規則…………133
第四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處分…………………………136
第一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處分意義………………136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處分種類………………138
第三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裁量……………………141
第四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處分效力………………143
第五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處分瑕疵………………144
第五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調查與即時強制……………149
第一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調查…………………149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即時強制…………………149
第六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契約…………………152
第一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行政契約之概說……………152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行政契約種類………………154
第三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行政契約特色………………156
第七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指導………………………158
第一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行政指導概說………………158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行政指導之意義與限制……159
第三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行政指導之法律相關問題…162
第八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確保行政義務履行……………164
第一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強制執行…………………164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罰……………………165
第三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其他確保方式……………168
第九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程序………………………170
第一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事前行政程序…………………170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事前行政程序意義……………171
第三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事前行政程序類型與內容………173
第十節 本章小結………………………………………………………174
第五章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救濟與善後 …………179
第一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救濟意義、功能與種類…181
第一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救濟意義……………181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救濟的功能…………185
第三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救濟的種類…………187
第二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體系內救濟法制…………190
第一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申訴制度…………………190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請願與訴願制度…………191
第三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體系外救濟法制…………197
第一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訴訟意義與內容……197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處分與行政爭訟……199
第三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其他行政救濟途徑………201
第四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行政救濟之賠償與補償制度……202
第一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行政救濟之國家賠償………202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行政救濟之損失補償………203
第五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憲法解釋………………………205
第六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行政救濟之利害關係人投票…………212
第七節 本章小結………………………………………………………216
第六章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監督與評核…………………217
第一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監督意義與種類……………218
第一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監督意義………………218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行政監督種類………………222
第二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內控………………………………227
第一項 內控法制概述………………………………………………227
第二項 政風與督察系統之監督……………………………………227
第三項 主官與業務系統之監督……………………………………232
第四項 當前執行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內控問題之探討……237
第三節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外控………………………………249
第一項 外控法制概說………………………………………………249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之外控種類……………………250
第四節 本章小結…………………………………………………………260
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263
第一節 結論 ……………………………………………………………264
第一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行政法制之基本原理研析…………264
第二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行政組織法制研析…………………269
第三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行政權限法制研析…………………270
第四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行政救濟法制研析…………………271
第五項 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行政監督法制研析…………………272
第二節 建議 ………………………………………………………………274
第一項 行政法制原理………………………………………………274
第二項 行政組織法制………………………………………………276
第三項 行政權限法制………………………………………………277
第四項 行政救濟法制………………………………………………282
第五項 行政監督法制………………………………………………283
參考文獻…………………………………………………………………………285
附錄一: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相關法律………………………………292
附錄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摘要)…296
附錄三:兩岸婚姻法律摘要 …………………………………………………315
附錄四:兩岸人民往來相關法規 ……………………………………………316
附錄五: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法制相關對保制度、強制出境、境內管制
等法規 ………………………………………………………………328
表 次
表1-1 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人次統計表…………………………………5
表1-2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人次統計表…………………………………6
表1-3 1993年至2005年海基會辦理驗證大陸地區「婚姻類」公證書統計表…6
表2-1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入境人數統…………………………………………51
表2-2 海基會辦理驗證大陸地區「婚姻類」公證書統計表……………………53
表2-3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新舊制比較……………………………………………54
表2-4 大陸配偶團聚至初設戶籍登記流程………………………………………61
表6-1 大陸地區人民及港、澳地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對保程序流程……239
圖 次
圖1-1 陸民假婚來台防制法制研究…………………………………………14
圖2-1 人蛇犯罪集團組織架構圖………………………………………………34
圖2-2 兩岸行政事務透過民間機構協商機制…………………………………56
圖2-3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大陸地區事務架構圖…………………………57
圖3-1「陸民來臺入境行政組織與流程」簡要說明圖………………………95
圖3-2「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之行政組織概要圖……………………………100
圖5-1行政救濟法之體系圖 ……………………………………………………180
圖5-2臺灣地區行政爭訟之舊制與新制比較圖 ………………………………183
圖5-3陸民假結婚來臺防治之行政救濟方式…………………………………185
圖 5-4 訴願與請院之關係………………………………………………………195
圖6-1 警察機關內部督察系統監督之組織架構圖 ……………………………232
參考文獻 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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