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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碩士論文 etd-0913107-153830 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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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名稱
Title
公司法修改對企業申請重整的影響及對債務清理法草案的建議
Company Act amendment impact the company to apply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and the proposal of Insolvency Law
系所名稱
Department
畢業學年期
Year, semester
語文別
Language
學位類別
Degree
頁數
Number of pages
46
研究生
Author
指導教授
Advisor
召集委員
Convenor
口試委員
Advisory Committee
口試日期
Date of Exam
2007-07-16
繳交日期
Date of Submission
2007-09-13
關鍵字
Keywords
破產、清算、公司重整、重整人、重整監督人、關係人會議、重整計畫、緊急處分、關係企業
inspector, reorganizer, bankruptcy, liquidation,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shareholder conference, reorganization plan, disciplinary action, affiliates enterprises
統計
Statis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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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近年來國內產業結構有明顯的改變,傳統產業的外移與高科技產業如雨後春筍般地出現,但無論是傳統產業或所謂高科技者均是技術、資金與人才緊密的結合,若有不慎,伴隨著的是高風險倒閉的可能,公司一旦發生經營不善,就債務清理上究係任其破產而進行清算,以退出市場,或為維持公司存續走向重整。所涉及的層面甚廣,不僅關係到投資大眾之投資,可能血本無歸,還關係到員工是否失業,往來供貨之交易廠商,亦面臨倒閉之連鎖反應,甚至牽涉到公司債權人債務清償或金融機構呆帳之問題,並擴大影響到整個產業的發展,其與國家、社會及個人之權益實息息相關,其影響層面不可謂不大。
我國公司重整制度即是為預防公司破產所導致的缺點所形成的一種制度。在公司發生財務困難時,為調和股東、債權人及員工等利害關人之利益衝突,使有重建更生可能之公司透過完善的公司債務清理的程序,調整其資本結構及經營體質,使公司得以生存以圖謀公司股東、債權人及員工之整體「社會財富極大化」。但由我國司法實務上的觀察,公司之重整制度存有“適用性”不佳,導致利用率不高,即令勉為使用,其估不論花費之成本多高,而順利達到公司重整更生之目的更是鳳毛麟角。再者就完成重整之個案而言其所耗之時間過長,甚至遠高於本國一般中小企業之平均存活期。是以對於重整制度之存廢曾經引發學者、專家、甚至實務界人士爭議不休。公司重整制度既然社會有其需求且其存有諸多使用上的問題,實宜進一步加以檢討之必要。
行政主管機關亦體認到公司重整制度所引至的問題並存有其修法的迫切性。適值,西元2005年行政院經濟建設管理委員會委託學者專家制定「公司重整破產法草案」,本文即從司法實務、學者文獻及專家意見來觀察上開草案所可能存在的適用問題,以利日後真正立法時能發現問題並作為思考的參考,並能改善我國現行公司重整制度之「效率不彰」與「分配不公」的情形。使我國公司重整制度能發揮其債務清理的功能,進而創造各利害關係人多贏的局面。
Abstract
Industrial structure in domestic market demand in Taiwan has changed in recent years, with most apparent changes occurring in traditional enterprises moving outwardly and prosperity in high-tech industries, both of which are strongly associated with technology, financial capital, and human resources. If businesses are run carelessly, corporations are at high risk of going out of business or bankrupt. Once this occurs, corporations will go into liquidation or reorganization, which will inevitably affect the investment market and the society as well. In other words, the outcome of a corporation bankruptcy could contribute to a variety of problems, such as unemployment, non-absolved debt, and uncollectible financial accounts, which will require some assistance in finding resolutions. These problems are dramatically interfering with the stability of our society.
The system of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was mainly created for alleviating the consequences mentioned above. Corporations facing financial problems could file for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With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the corporation could reach a resolution to satisfy the overall financial responsibilities and have harmony among its employees, stockholders and creditors, and maybe even revitalize the business. However, in realistic judicial practices, some regulations seem to be inadequate for the purpose of the corporation reorganization mechanism. Moreover, the time from filing a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to having a resolution is too long and typically exceeds the average business lifespan of SMEs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As a result, specialists and scholars debate on whether to re-write or abolish the current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rules and regulations. That is, due to the fact that the characteristic and requirement of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have received criticism in the practical use and practice, there is a need for evaluating and analyzing the legislation of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and in fact, making it the top priority.
The authorities are concerned and realized the importance and urgency of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in practice, so the CEPD proposed a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and bankruptcy” act in 2005. This act is attempting to research and indicate the dispute among the drafts, hoping to solve the problems, inefficiency, and injustice in present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system and contribute to legislation that will create a harmony among conflicts of interest with the litigants by means of judicial practice, related-literature, and opinions thus far.
目次 Table of Contents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1
第三節 研究架構……………………………………………………..2
第四節 研究方法……………………………………………………..3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3


第二章 文獻探討 …………………………………………………..4
第一節 重整的意義及企業重整的流程…………………………………..7
第二節 對企業重整及相關法令的反面意見………………………………..7
第三節 現行重整法令的可能缺失………………………………………..9
第四節 各國重整法律制度的比較………………………………………..9
第五節 聯合國對債務清理相關法令的建議……………………………..17
第六節 公司重整對股東財富之影響……………………………………..22

第三章 我國重整制度之變革
第一節 民國九十年公司法重整法條修正的實際意義………………………..23
第二節 民國九十五年公司法重整法條修正的實際意義……………………..24
第三節 法條修正後對重整企業的影響………………………………………..25
第四節 債務清理法草案重整章節概論……………………………………..26

第四章 債務清理法草案之研究………………………………………...26
第一節重整的意義………………………………………………………....26
第二節公司重整制度的沿革……………………………………………...26

第五章 90年公司法修正前後對企業申請重整或進行重整業務的差異及法院法判……………………………………………………………………………..27

附件一:公司法修正對照條文……………………………………….…………...28
參考文獻………………………………………………………….…………...38
參考文獻 References
中文文獻
(一) 書籍
1. 王文宇,控股公司與金融控股公司法。
2. 王文宇,新金融法,2004年10月再版,元照出版社。
3. 林蕙真、幸世間,中級會計學新論(下冊),正業會計叢書第二號,民國85年3月,第一版。
4. 武憶舟,公司法論,作者自版,1998年。
5. 柯芳枝,公司法論(下),2003年1月增訂五版,三民書局。
6. 洪貴參,關係企業法—理論與實務,元照出版社,1993年3月。
7. 參閱張清溪、許嘉、劉鷹釧與吳聰敏合著,經濟學理論與實務(民84)上冊,三版。
8. 張登科,強制執行法,2004年2月,三民書局。
9. 張榮宗,破產法,1994年2月,三民書局。
10. 葛義才,非訟事件法論,1998年7月再版,三民出版社。
11. 銀行法令會彙編,台灣金融研訓院,2001年5月。
12. 羅建勛,公司如何重整,1992年9月,永然文化出版。

(二) 期刊
1.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司法統計提要記載,司法院統計處編印,2003年5月出版。
2. 王文宇、白梅芳,從經濟觀點論我國整制度,國家科學委員會研究彙刊,2000年10月,10卷4期。
3. 王志誠,從重整法制之目的評釋司法實務之見解,社經法制論叢第37期,2006年1月。
4. 企業重建高階研習營研習手冊,台灣金融重建協會,2004年,11月26日。
5. 吳光陸,假扣押執行與公司重整前之緊急處分,月旦法學86期,2002年7月。
6. 參閱理律法律事務所,企業破產與重整法制研究期末報告,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00年委託之研究。
7. 郭土木,公司重整法律問題探討,實用稅務2001年4月。

8. 陳世榮,重整債權、股東權及重整監督人(一),一銀月刊12卷5期。
9. 黃虹霞,公司重整制度之檢討,月旦法學,2002年6月85期。
10. 劉志鵬.謝易宏,公司重整與破產單一法典之研究(期末報告)上下二冊,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93年度委託寰瀛法律事務所,2004年12月15日。
11. 劉紹樑,再造企業破產與重整法制-兼論聯合國立法原則,經社法制論叢第37期,2006年1月。
12. 歐陽正,社會科學學報,2001年第9期。
13. 鄭有為,從21世紀破產法學出發論兩案破產法典的未來,月旦民商法雜誌106期,2003年12。
14. 鄭憲成,公司重整法律現況與建議,臺灣經濟金融月刊第40卷第12期。
15. 盧江陽,論假扣押執行在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之適用(下),司法週刊,2001年7月,1040期。
16. 盧江陽,論假扣押執行在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之適用(上),司法週刊,2001年7月,1039期。
17. 謝易宏,從「倫敦模式」探討我國企業重整之法律佈局,月旦法學,86期。

(三) 博碩士論文
1. 文春生,企業再造-公司重整制度設計,輔仁大學金融研究所,2003年7月。
2. 李英瑛,重整聲請、法院裁定與股東財富-台灣地區上市公司之實證分析,朝陽科技大財務金融研究所,2003年7月。
3. 沈宗儒,影響企業重整成財因素之研究,台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研究所,2004年1月。
4. 陳俊宏,公司重整制度之新思維-法院外重整制度,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2004年1月。
5. 葉子葳,公司重整制度之理論與實務現況之探討,中辭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研究所,2004年6月。
6. 詹儒華,公司重整與債權協商之研究,國立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7月。

(四) 法令實務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整字第五號民事裁定。
2. 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抗字第4267號民事裁定。
3. 最高法院民國56年台抗字第320號民事裁定。
4. 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抗字第104號民事裁定。
5. 最高法院93年度台抗字第178號民事裁定。
6. 經濟部五六、七、八商字二三三七三號函釋。
7. 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1年度整字抗字第六號民事裁字。
8. 經濟部七二、三、一一商○九三七二號函釋。
9. 臺中地方法院90年裁全寅字第4592號民事裁定。
10. 最高法院七十二年台抗字第三五二號民事裁定。
11.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0年度整抗字第二號民事裁定。
12. 臺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94年度抗字第102號民事裁定。
13. 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抗字第1027號民事裁定。
14. 最高法院84年度台抗字第240號民事裁定。
15. 最高法院90年度台抗字第373號民事裁定。
16. 臺灣高等法院89年度抗字第3055號民事裁定。
17. 最高法院91年度台抗字第280號民事裁定。
18.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年抗更字第九號民事裁定。
19. 最高法院90台抗字第43號民事裁定。
20. 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抗字第3860號民事裁定。
21. 最高法院59年台上字第144號判決。
22. 臺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86年度上易字第1944號民事判決。
23. 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二一五二號判決。
24. 臺灣高等法院92年度勞上字第29號民事判決。
25.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72年度法院座談會民事類第18號。
26. 最高法院76年度台抗字第439號民事裁定。
27. 臺灣高等法院90年度抗字第1709號民事裁定。
28. 最高法院91年度台上字第1121號民事判決。
29. 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2429號民事判決。
30. 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1301號民事判決。
31. 司法院民國74年3月8日(74)廳民二字第0156號函。
32. 經濟部民國84年5月2日商字第206447號函。
33. 司法院民國85年12月9日(85)院曜文明字第16670號函。
34. 經濟部民國92年7月7日經商字第09202140520號函。
35. 經濟部60年5月25日經濟(六○)商字第20521號令。
36. 72.6.20(72)廳民一字第○三六六號函復台高院。
37. 司法院73年5月11日(73)廳民一字第366號函。
38.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3.3.22(83)台勞動三字第18703號函。
39. 財政部89.12.5台財融第八九七七二三一四號函。
40. 86年度台上字第2717號民事判決。
41. 92年12月31日台財融(二)字第0920059496號函。


(五) 研討座談會
1. 朱德芳,論重整中公司之公司治理問題-以當事人之利害衝突與重整法制之目的為核心,兼論債權人於公司治理中的功能及與地位,全國破產與重整法制研討會,2005年5月。
2. 周文德,投資銀行業與私募基金如何協助企業重建,臺灣企業重建研討會紀錄,2005年9月。
3. 韋傑夫、鄭大榮,司法院九十年度邀請駐台金融外商參與司法改革座談會建議事項,2006年3月。
4. 參閱林國彬,我國公司重整立法修法芻議-以美國破產法第十一章重整為例,全國破產與重整法制研討會,2005年5月。
5. 陳建成,公司重整破產法草案-就金融實務面思考,臺灣企業重建研討會紀錄,2005年9月。
6. 鄭大榮,公司重整、債務調整與強制執行法律問題之探討座談會紀錄,2001年3月。

外國文獻
1. Adoif A.Berle &gardiner C.Mean,, “THE MODERN CORPORATION & PRIVATE PROPERTY “ ,United States: Harcourt, Brance &World, Inc. (1932)
2. John H.Matheson & Brent A. Olson, (1991) , Shareholder Rights and Legislative Wrongs : toward Balanced Takeover legislation, 59 GEO.WASH.L.REV.1425-1568.
3. LAURA LIN , SHIFT OF FIDUCIARY DUTY UPON CORPORATE INSOLVENCY:PROPER SCOPE OF DIRECTORS’DUTY TO CREDITORS.
4. LUCIAN ARYE BEBCHUK, A NEW APPROACH TO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 HARVARD LAW REVIEW , FEBRUARY.1998.
5. Tuvia Borok,(2003), A Morden Approach to Redefining”In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Corpofation”, 15 WINDSOR REVIEW LEGAL AND SOCIAL ISSUES 11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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